生命是一段过程,努力过、拼搏过,会懂得成功的快乐;失败过、摔倒过,会知道痛苦、悲伤的滋味,一个人要在喜怒哀乐的变换中,活出自己的精彩。社会在向着复杂、精密变化,无法在挑战中获胜之人会遭遇挫折,有时需承担赔偿责任。对于成功、快乐,人们乐于接受,乐于从中获得满足感;对于失败或应承担的责任,人们的处置方法可能出现分歧,有的人认为应认真承担责任,做言而有信、严于律己的人,有的人认为社会越发展,道德水平越高,越趋向于宽容,所以对应承担的责任不必太认真,不必太计较,敷衍了事。
对待自己责任的态度既反映了道德水平,也反映了对法律、规则的态度,草率对待者缺少对法及执法严肃性的尊重,逃避责任者否认自己的责任,甚至否认法律存在的必要性或惩罚存在的必要性,消极“混日子”之人常常不认为对法律法条有认真对待的必要性,这就从相反方向带来一个问题:国家强制力、法及相应的刑罚有存在的必要性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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